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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全县人民群众告知书

时间:2020-02-07 作者:商河县人民医院


为更好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广大患者和家属及医护人员的安全,商河县人民医院特公告如下:

1、住院病人禁止探视;

2、未佩戴口罩人员禁止进入医院;

3、所有进入人员要配合入口处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检测体温工作;

4、每名患者由管床医生根据病情决定留下一名陪护,要求陪护相对固定,不能随意调换。陪护人员无发热、无14天内疫区旅游及接触史。

5、如您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,请务必如实告知我院医务人员,不得隐瞒:

1)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;

2)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及周边地区,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
3)聚集性发病;

4)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。

 

非常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
 

2020年2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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